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4-08-06 22:27:07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后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私人财产,拥有财产产权方可以要求不予分割。下面看看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财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婚前父母给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是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或者是赠与给双方用作婚后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个人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2

无特别约定的,婚前父母给的钱,不算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日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婚前父母给的钱,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有书面约定该钱款属于共同共有,则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外,夫妻婚前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双方共同共有。 这里的约定必须由男女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达成,未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约定的,

该约定的内容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就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约定的,约定的内容就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因婚前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对约定的内容存在争议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3

婚前父母给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是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或者是赠与给双方用作婚后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个人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父母给的嫁妆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

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现在,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依然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时返还嫁妆合理吗

由于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予返还,所以,离婚时要求男方返还嫁妆是合理的。

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

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就嫁妆的归属问题提前将情况写明,在符合事实,双方承认的基础上签字。其次,女方可将自己购买嫁妆的消费单据留存,如遇离婚,这些都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三、离婚后嫁妆能不能退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对于嫁妆的返还,不应想当然地适用上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原则和规定。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

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双方按照民间的习俗或协商一致,在离婚时各自退回彩礼和嫁妆;或者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和返还事项另有书面约定,法律也不会加以干涉。

女方的嫁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指结婚之前由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的,只不过在结婚之后,往往会有女方一起带到男方那边。对于这样的财产,其实如今还是人多为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因而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并非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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