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家庭暴力
怎样判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会摧残人的身心的,有的人可能是因为性格或者心理的某些原因,会有家庭暴力倾向,迫害其他家庭成员,下面为大家分享怎样判定家庭暴力。
怎样判定家庭暴力1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
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
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
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身体权是家庭成员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健康权是家庭成员维持其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以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自由权是家庭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间存在难以割断的内在联系:
首先,在对身体的暴力中可包含对性的暴力,而对身体的暴力无疑会引发精神折磨和心灵伤害,于是引发间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对性的暴力既是对被害者的身体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再次,对被害者的精神暴力,毫无疑问地会损害被害者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从而导致间接的身体暴力。至于在精神暴力后强迫或鲁-莽为之的性行为则无疑是直接或间接的性暴力。
怎样判定家庭暴力2
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因为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家庭成员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准。
这就是我们的法律条款中对家庭暴力做出的相关解释,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也不仅局限于对被害人的身体,精神上的伤害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
最常见的暴力殴打行为
在这一类的家庭暴力中,通常都是男方对女方的殴打行为。在这类的家庭暴力中,表现形式通常是丈夫在情绪激动或者酒后对妻子进行暴力侵害,并对妻子的身体照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所以在家庭暴力之后对家暴的认定方式一般是通过被害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认定,这个证据通常包括被害人主动到医院进行的验伤报告,或者收集的录音、录像以及聊天记录等等。所以保留证据是最重要的事情,这对家暴的认定以及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让人崩溃的家庭冷暴力
相关的法律条款中也提到,精神上的伤害也被列入到家庭暴力的范围。我们见得比较多的案例就是其中一方对另外一方用冷暴力的方式,使对方的'精神遭到伤害,甚至是到崩溃的程度。然而这种家庭暴力,由于没有在身体上造成什么明显的伤害,往往会被人们忽视,甚至被害者本人有时候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属于家庭暴力,并且不能够引起重视。
其实冷暴力对被害人的伤害有时候是更大的,它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严重的打击,在这过程中家暴者,往往还会用各种方式来贬低被害人,直到精神奔溃。所以我们必须引起重视。
限制人身自由的另类暴力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力,在有的情况下,家暴者可能通过经济封锁,强制拘禁甚至是捆绑的方式限制家人的人身自由。
其实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被害者本人也要时刻警惕,有时候伤害总是不经意间就发生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应当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和家庭暴力说不,并坚决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人身自由不受到侵害。
怎样判定家庭暴力3
一、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时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
比如说,仅仅是软组织轻微挫伤,或者说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次数有不是很多,很难让法院定性为家庭暴力。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
二、证明家暴存在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如果婚姻关系的一方经常遭遇到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要求离婚。那么应该提交哪些证据呢?
这些证据包括: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需要注意的是,遭遇家庭暴力侵害后,当事人要敢于张扬,使单位或者其他相应的组织能够确认其遭遇到家庭暴力的事实。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要求离婚但是却没有证据的情况。所以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后不应该害怕。
要抛弃“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应该及时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投诉或者报警,以确定对方打人的事实,对于伤情最好自己拍照,并保留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以便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和自己伤害程度的情况。